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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见过沈至珩热烈阳光的样子。

如今他这幅冰冷疏离的动作和语气,已经说不上是失落了。

是害怕。

我开始害怕他永远想不起我,真的会离开我。

各种情绪的交织以及缺失的安全感让我终于忍不住崩溃。

此时此刻,我好希望他能抱抱我。

「沈至珩,你到底要我怎么样,才能不用这种眼神看我!」

可惜,看到我失态,他只是不耐烦地瞥了我一眼,站起身摔门而出。

过了十分钟,薛琳打来电话。

「沈至珩回来了,还给我带了大学时我们最喜欢吃的那家冰激凌。」

「我觉得,很多事他还是没忘的。」

我自嘲的笑了一声。

因为我也渐渐地发现,他并不是所有人和事都忘记了。

只是恰巧,将属于我的一切都抹杀了而已。

我已经没了任何力气,只轻飘飘的说了句,

「带他回医院吧。」

沈至珩尚在恢复中,我不想放弃,哪怕只有一丝希望。

我整理好情绪,将可乐鸡翅打包,回到医院。

走在医院走廊里,我远远就听到两个人的欢笑声。

「沈至珩,我想到你临时起意向我求婚,准备了一个易拉罐环戒指。」

「结果戴上摘不下来不说,还惊动消防员,我就感觉好笑。」

沈至珩也笑了笑,声音爽朗犹如少年。

「还不是你手太胖乎了,不过现在好像瘦多了......」

我听着两个人的话,好似心上被扎了一刀。

原来沈至珩也向薛琳求过婚。

那我呢到底算什么,是他爱而不得后,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吗。

薛琳坐在他身旁,还在回忆着以前的事。

什么两个人一起逃课,一起去看演唱会,还一起为了爱情电影哭的稀里哗啦。

我就站在病房外,静静地听着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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