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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

“这位是赵家大郎,也是我们村里唯一的秀才,我爹说北熙哥前程似锦......”

冯翠翠语气带着几分讨好之意,又似有些炫耀,说着话面颊微微发红,仿佛赵北熙俨然已经成了她的未婚夫婿一般。

冯策一听,只是个区区秀才,当下轻轻嗤笑一声,又看向缓缓走近的沈凌雪,不由摒住了呼吸。

方才她站在檐下,瞧不甚真切,此刻见她站在离自己几步开外的地方,才发现这小娘子竟生得冰肌玉骨,明艳动人,尤其是一双水盈盈的媚眼,仿佛藏了无数钩子在里面,勾得人几乎要陷进去无法自拔。

虽说身子看起来瘦弱了些,面色也苍白了点,但若要真论起来,自己这辈子还真没见过比她更美的人儿。

见冯策呆头鹅一般看着自己,沈凌雪心中厌恶,忙侧过身子躲开他的目光,假意烦恼道:“冯公子,你莫要血口喷人,我可是从未曾借过什么外债的!”

美人一颦一笑都动人心魄,冯策感觉自己浑身骨头都快要酥软了,冯翠翠见自己堂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,心中暗暗骂了一句,赶忙上前扯住他的袖口提醒道:“堂兄,你说沈娘子欠你的债,可有凭据?”

冯策这才反应过来,忙擦擦自己嘴角的口水,从袖中摸出一张纸轻轻抖开,得意道:“这便是凭证,美......啊不,沈小娘子亲笔签名的借据!”

沈凌雪上一世就因为这张借据百口莫辩,但那时候的她过于愚蠢,只顾了澄清自己,却又拿不出证据来。

她故意将头凑过去看他手上的借据:“本姑娘从未签过什么借据,想来公子一定是搞错了!”

这一次她仔细看过,发现那张借据上的名字分明就是她的手笔。

当初她没有好好读书,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娘一笔一划慢慢教的,然而她又不肯好好学,所以写出来的字犹如鬼画桃符一般。

虽然上一世进宫后,她被身边嬷嬷逼着学会了读书写字,经过几年的磨练,也能写出一手龙飞凤舞的好字了,但那张纸左下角歪歪扭扭的签名分明是她进宫前的手笔。

沈凌雪接过那张纸,仔细读了起来,只见上面写着:明惠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,大舍村沈凌雪借永安县冯家钱庄一百两白银,限至立冬拾日还本钱使了。如违限不偿钱,月别拾钱后生利钱壹文。

那上面除了签名以外,其余都不是她的字迹。

上一世她吃亏就吃在又蠢又不识字,但这一世已经不同了。

她读得认真,却丝毫没留意到一旁赵北熙瞧着她的样子渐渐蹙起了眉头。

沈凌雪心中暗笑,这么拙劣的骗术,竟然也敢拿出来献丑,又感叹上一世的自己真是蠢得可以!

但她为了迷惑冯策和冯翠翠,故意表现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。

此时赵北熙也凑了过来,见她面色不对,便轻轻从她手中抽出那张借据,细细看了一遍,然后抬头面无表情道:“你还偷偷借别人的银子?”

“......没有......没有!这......这根本不是我借的......”

沈凌雪忙假意惊慌摇头,故意装出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。

此时冯翠翠也凑过头去看赵北熙手上的借据,故作惊讶道:“这字不就是沈娘子的亲笔签名吗?我识得的!沈娘子,你既然借了堂兄家钱庄的银子,就该快些归还才是啊!”

听见冯翠翠这样说,沈凌雪忍不住朝她瞪了一眼,却发现她脸上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情,突然想起上一世有次与冯翠翠和贺艳一同去县上逛,冯翠翠说请她与贺艳去酒楼用饭,三人吃到高兴处,就开始学着文人骚客的模样炫耀各自的字。

冯翠翠同贺艳认识的字比沈凌雪多一点,俩人胡乱写了几章纸,沈凌雪也不甘示弱,但她只会写自己的名字,正要下笔之时,却被冯翠翠叫住,她铺上一张干净的纸,指着一处说:“要不你就写在这里,留下其他地方我们还能写,不浪费!”

她当时也没有多想,便提笔写了上去,事后也就没再留意那张纸了。

不成想竟被冯翠翠偷偷藏了起来,她一定是拿着自己签过名的纸与冯家钱庄勾结起来害她的。

想到此处,沈凌雪藏在袖中的手掌早已紧紧握住,指甲几乎嵌进肉里。

“你说实话,可是真的借了人家的银子?”

赵北熙冷冷看向她,将手中借据又还给了冯策。

“我没有!真的没有......”

沈凌雪表面假意惊慌,心中却在思量对策,她想起当时见过这件事情的还有贺艳,当务之急是先证明这张借据是伪造的,于是赶忙道:“有一个人可以证明我的清白!”

“谁?”

冯翠翠与冯策异口同声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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